OFC
香港OFC基金,是一个开放式基金型公司(open-ended fund company ),是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该条例)设立的开放式集体投资计划。
OFC基金是一种采用法团形式并设有可变动股本及有限法律责任的独立法律实体,可用作投资基金工具,能设置子基金,起到资产隔离的效果。
OFC作为新型基金范围广、包容性大、自由度高,更适合零售基金和对冲基金,投资者可以根据需求利用OFC筹集资金。若符合香港法例第112章《税务条例》的规定,OFC便可在“统一基金豁免”制度下获豁免资本利得税。根据《税务条例》第20AN(2)(c)条,若OFC的利润来自非《税务条例》附表16C指明资产类别的交易,便可获豁免缴纳资本利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