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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投资移民

服务项目

SERVICES

 

 

 

香港投资申请条件

 

1.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及以上,

 

① 外国公民;

 

② 中国国籍且已经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③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④ 台湾华籍居民

 

2.主申请人需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内,证明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币或等值净资产

 

3.主申请人必须投资最少3000万港币于获许投资资产,包括投资最少2700万港币于获许金融资产和非住宅房地产(上限1000万港币),以及向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投入300万港币。(300万港币的投资组合将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及管理,向与香港有关联的公司/项目作出投资,以支持创新及科技行业和其他有助香港经济长远发展的重点行业)

 

4.申请人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

 

5.可携带1名配偶(有官方法律证明文件的同性/异性)以及若干名18岁以下未婚且经济不独立的子女